关于拟对杜志豪同学作退学处理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24.10.12
|
编辑: 刘顺东
|
浏览次数:
根据《新葡的京集团350vip官方网站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西交校教〔2019〕120号)第八章第二十九条第(二)款“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(含休学和保留学籍)未达到结业标准的”应予退学的规定。现将杜志豪同学拟作退学处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我校机械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热能2018-01班学生杜志豪(学号:2018111640)于2018年9月入学,至今未达到结业要求,且已超出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(含休学和保留学籍)。根据上述相关规定,现对杜志豪同学拟作退学处理。
因学院无法与学生本人取得联系,拟退学告知书无法直接送达或邮件送达,特予网上公告方式送达。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拟退学告知书送达。如果对上述拟退学处理有异议,可在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进行陈述和申辩,并提供相关说明材料。逾期视为放弃权利,认可对本人的退学处理。
联系人:刘老师
办公地点:犀浦X2207
联系电话:028-66366695
新葡的京集团350vip官方网站机械学院
2024年10月12日